欢迎访问太平洋学会网站        会员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文件
关于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有关情况的报告
2019年5月25日,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来自国家有关部门、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科研机构、涉海企业的代表和专家齐聚一堂,交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现状、主要经验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谋划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论坛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与会各界代表的积极评价,现将论坛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由中国太平洋学会、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标准计量中心、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海洋局、日照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来自国家有关部门领导、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代表、自然资源和海洋管理部门代表、知名专家学者、研究机构代表、涉海产业代表等230余人参加了此次论坛。论坛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为指导,与会代表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展开了积极探讨。
在25日上午的开幕式上,日照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徐淑利,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总裁主席、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秘书长、教育部原副部长章新胜,中国工程院院士金翔龙,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任、中国太平洋学会副会长何广顺,浙江海洋大学党委书记、教授严小军分别在开幕式上做主旨报告。他们的报告分别从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科技创新、海洋新兴产业布局、示范区建设等角度出发,针对如何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提出了真知灼见。
在25日下午的分组讨论上,由来自经济、金融、资源环境、产业发展等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的中国太平洋学会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专家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的介绍,并与来自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的代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提出了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建议。与会代表还现场观摩了日照港及“海龙湾”蓝色海湾整治项目,考察了当地多个海洋新兴产业项目。
会后,学会根据与会代表交流情况,进行了梳理总结,就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积极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工作。按照两部门《关于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通知》要求,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要编制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截至5月底,各示范区已完成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但多数仍在修改完善中,尚未报送省级人民政府。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基本依据,也是明确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目标、任务、措施和进度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当前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应当把这项工作当成首要任务抓紧落实,建议两部门应对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如何落实建设总体方案的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尤其要强调进度要求。
2.尽快研究制定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目前,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以及示范区所在省(区、市)主管部门对于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工作都给予了高度重视,建设积极性也非常高涨。他们在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的同时,也非常渴望国家和省(区、市)能够尽快出台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相关政策,包括资金、产业税收、土地使用、海域海岛生态修复整治、用海用岛、重大海洋工程建设以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多方面的支持。从目前情况看,国家和省(区、市)在政策上的支持对于提高各地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积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尽快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支持政策,能够体现出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高度重视,将会有效提升各地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积极性,因此,建议两部门尽快组织启动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的研究工作,并尽快出台政策。
3.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工作。从目前情况看,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都在重点推进经济建设项目,有的是加快本地区传统的海洋产业建设项目发展壮大,有的是引进高新技术成果、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有的是在传统海洋产业上嫁接新的研究成果进行改造升级,因此每个示范区的海洋产业在发展形态上进行对比,会出现相同的海洋产业在层次上参差不齐的情况。为避免在建设过程中,各示范区出现犯同样失误、走同样弯路的情况,建议两部门要重视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规范化问题,建立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标准化体系和评估评价体系,使14个示范区建设的模式和成果在全国各地海洋经济建设过程中实现可推广、可复制的目的。
4.持续不断地宣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海洋经济的发展与创新。建设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是推动全国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和着力点,抓全国海洋经济应首先从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着手,宣传全国海洋经济也要把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作为重点。宣传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在建设过程中的创新经验,不仅可以在全国树立海洋经济发展的典型和标杆,也可以突出海洋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特殊地位和引领作用,同时也可以实现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根本目的。建议两部门除了充分发挥主管系统的媒体的作用外,还应有计划地组织社会主流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对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宣传工作,使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工作能够长期和持续得到媒体的关注。
5.加强高新技术成果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过程中的转化。在14个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中,传统海洋经济产业仍占主导地位,当前推动传统海洋经济产业发展并做大做强,仍然是建设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主力。但是我们也清楚看到一大批高新技术产业项目正在示范区落地生根、不断壮大。目前,科研部门与示范区管理部门,科研人员与示范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各种方式的对接、合作正在自发地开展,推动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效果非常明显。同时,还有许多新的研究成果亟待转化为产业项目。因此建议两部门健全转化机制,推动海洋经济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形成产业链,把示范区建设成为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示范高地。
6.要把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研究和交流工作制度化。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是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一次尝试,旨在通过这种形式加强各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之间的联系、打通相互学习借鉴的通道,建立海洋经济发展第一方阵的整体形象,同时也为开展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政策理论研究创造一个平台。会议期间,各地代表都纷纷表示希望今后能多召开类似的交流活动,并希望能够有机会承办会议。建议两部门要高度重视14个示范区之间的整体性建设,使海洋经济发展的第一方阵能够起到整体示范效应,并把论坛、经验交流会等工作长期性地坚持下去。
第一届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论坛在相关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在各省(区、市)相关部门及示范区建设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对本次论坛活动的批复要求,圆满完成了论坛预定的各项任务,受到了与会各地区、各部门的高度评价。今后学会将以本次论坛为契机,协同地方有关部门并组织专家学者对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建设进行全过程的深入研究,努力发挥好为主管部门做好参谋的作用。
     
中国太平洋学会
                                2019年6月28日
相关链接
中国太平洋学会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68511085 京ICP备17004193号-1